这天天刚亮,宋云溪就骑着车去县里的屠宰场,她去的早,肉还热乎着,案台上摆放的五花肉相当漂亮,肥瘦相间,八毛一斤外加一斤肉票,宋云溪财大气粗的买了两斤,陆建国给她的票证还有很多,平时又很少用到,所以一点也不心疼。
还有一旁的猪棒骨,两头大中间小,这样的骨头熬汤最有营养了,才两毛钱一斤,又不要票,虽然没有肉但熬汤鲜美的很,宋云溪直接挑了三根。
卖肉的壮汉手下一顿,忍不住瞧了她一眼,“小姑娘,这么多肉吃的完吗?”
宋云溪一愣,感到四周或羡慕或妒忌的眼光,笑着打哈哈,“大哥,你别看我买的多,其实就要了其中一根棒骨,其他的都是帮别人带的,这都是乡亲们东拼西凑整来的肉票,夏收太累人了,几天下来人都得掉一层皮,不吃点有油水的身子也熬不住呀。”
周围人一副果然如此的神色,刚刚的羡慕纷纷化为不屑,原来是乡下的泥腿子呀,割那么多有啥用还不得好几户人家分,又吃不到自己嘴里。
宋云溪才不管他们怎么想,肉谁吃到嘴里谁开心,不过还是告诉自己,这年代闷头发大财才是王道,人心难测防不胜防。
她不知道,在她走后,一道目光盯着她看了好久。
出了屠宰场,找了个没人的地方,宋云溪把自行车和刚买的肉放到空间,化妆遮盖原本的容貌,然后直奔黑市。
远处的巷子就是黑市,宋云溪心头火热,步伐迈得更快,突然,一个黑乎乎的暗影撞到她身上,低头一看,竟然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孩,只看见脏兮兮凌乱的头顶,一句话没说人就快速跑远了。
本来宋云溪没当一回事,可刚走两步,总觉得刚才的画面眼熟的很,嘿,那不是电影里偷钱包惯用伎俩嘛?她不确定的摸了摸口袋,空的!她的钱包不见了!
那个钱包是陆秀送她的,上面绣着好看的花草,虽然里面没两块钱,但她对那个钱包情有独钟喜欢的很呀。
反应过来的宋云溪赶紧转头找那孩子,只看到他小小的身影转到旁边的巷子就不见了,宋云溪快速的追过去。本来这一片的巷子就四通八达,追了大半天,人还是没找到。
宋云溪心中各种mmp,这算是还没开张就先破财,心中不爽的很,本来她都准备走了,路过一道狭窄的暗巷,一道道骂骂咧咧的声音传入她的耳朵。四五个男孩用力的踢着地上的一个男孩,被打的人弓着腰,用手护住要害,口中传出痛苦的闷哼,虽然没看到脸,但她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,再说了,十来岁的小孩子有多大的深仇大怨把人打成这样还不肯罢休。
走近一看,被打的人竟然是顾堇沅,“住手,你们凭什么打人,小小年纪不学好,早晚有一天成为社会败类,你们父母老师就是教你们天天打架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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