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郑丽琬脸色如常,还有闲心质问自己,好奇心作祟之下,李斯文一把攥住她的手腕,拽出那张藏于袖口的面帕。
只见其上胭脂红,已经在手汗的浸渍下模糊成一片,这姑娘显然是在强装镇定。
“既然郑姑娘怕死,为何又要出手帮助李道彦,真不怕皇后遭遇不测,或是伤重难愈,引得陛下盛怒,大开杀戒?”
“怕,怎么会不怕。”
面对李斯文的询问,郑丽琬柔美一笑,素白玉手轻轻扶住他的侧脸,坦言道:
“妾身怕死,但不是还对此生留有眷恋,只是...有些遗憾,为何郎君来的这么迟,若是能与你早相识几年,会不会一切都有所不同?”
闻言,李斯文便直直打了个冷颤,满脸惊恐。
这姑娘脑子真的正常么,你都要死到临头了,怎么还在那儿计较着风花雪月,男女之事?
怎么形容来着...恋爱脑,病娇!
反手将脸上玉手拍落,李斯文死死盯着眼前,这个被自己的举动吓到,正低垂着头,脸上带着些许委屈的郑丽琬,无奈叹道:
“郑姑娘就别和某开玩笑了,咱们现在可是在商量大事,生死攸关的那种!”
“难道不是郎君先和妾身开玩笑的么?”
郑丽琬收起委屈,嫣然一笑,清雅的脸上勾起一抹绝美的弧度:
“若是郎君无情,妾身不过一死而已;可若郎君有意,妾身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什么大碍,不是么?”
李斯文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,他已经完全确定,这郑姑娘绝对脑子不正常,想来是死到临头吓慌了心神,这才变得口不择言。
念及至此,攥住郑丽琬的细嫩手腕,将她带到案几前入座,斟茶送水,直到郑丽琬不紧不慢的喝完一杯,缓过劲儿来,李斯文这才继续问道:
“行了,咱也不扯那些有的没的,某就问郑姑娘一句话,你到底帮李道彦做了些什么,手笔又是否清理干净,有没有后顾之忧?”
听着李斯文吐露心声,郑丽琬突然笑出了声,花枝招展间水蓝广袖滑落,露出腕间细不可查的一颗守宫砂——
这是当年在安业坊的济度尼寺,于岑师见证下,向蜀王李恪表明忠心而赐下的印记,说是可用来证明女子贞烈,以防她过早委身于皇帝。
而如今,她为了帮助李恪上位,不惜配合奸臣诬告郎君,从而斩断太子李承乾的一条臂膀。
却没想...亏欠自己的李恪对她不理不睬,反倒是本应怀恨在心的郎君,为她高抬贵手。
如此鲜明对比下,郑丽琬心里,已经认定了眼前人,既然李恪无情,那就休怪她无义,果断投了郎君麾下。
而且...郎君与她门当户对,诗才盎然,前途广大,又生的一副让人垂涎的好皮囊,属于那种提着灯笼都见不到的好男人。
于她更有知遇之恩,一首《雪梅》便开解了困扰她多年的芥蒂,而今,还有了一次出手相救的恩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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