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父林母以为林晚离开家之后的日子肯定特别的难过,当然,他们根本就不在意林晚的死活。
但事实恰恰相反,林晚离开之后,就在这座小城一个饭馆找了个包吃住,每小时10块钱的钟点工的工作,主要时间段是晚上八点到十一点,每天现结,说好了,若是生意好,会给些奖金。
然后第二天出去之后就应聘上了商场服务员,时间是每天九点到七点。
每天两点一线的过了两天,林晚跟饭馆老板借了五百钱,租下了这两点一线中间的一个早餐摊。
林晚早出晚归的干了两个月,从身无分文变成了手中有3万元“巨款”的小小富婆。
啥?没那么多?
这还真是有的,首先早点摊,因为林晚的手艺好,她明天除了原料费都能有二百左右的收入,这样在扣除每个月的摊位前,林晚还能剩下一万一呢!
商场的工作轻松一些,每个月只有两千五,两个月也拿下了五千。
饭馆那里,本来是看她可怜收留她,但林晚的手艺是真的好,让饭馆天天宾客满座,打包的更是数不胜数。林晚每天除30的固定工资,还有两百的奖金。这样两个月下来竟然拿到了一万四的巨款。
老板回头还给了她一千的奖金,在林晚推据不要的时候,老板娘爽快的又给了一千,用她的话说,这么点儿钱请个五星级大厨,是他们赚了,要是再推拒,那就是看不上他们。
林晚感谢了又感谢,提着行李箱踏上了北上的火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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