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九章 我还是很喜欢你(1/2)
2012年7月3日,我想向一个喜欢了很久的男孩子告白,只是不知道,错失良机这个词眼的后面,可不可以连着殊途同归。
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风走了八千里地,不问归期。
我和张槐序去了附近的一家肯德基里吃午饭。
“你打算暑假一直待在这里吗?”
张槐序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 ,我正兴致勃勃地啃一只奥尔良鸡翅。
我愣了一下,心中飞快地反思自己是不是惹他生气了,即便心中慌乱,我却还是故作冷静,慢悠悠地把手里的鸡翅啃完。
敌不动,我不动。敌若动,我先动。
我擦了擦嘴,回答道:
“是啊,不然我能去哪儿呢?”
“哦....”他平淡地点点头,不说话了。
我仰头喝着可乐,眼睛却在偷看他的神色,在确定他没有因为我的回答生气过后,我悬起的心才算落下。
张槐序不再和之前一样和我玩闹,但依旧会每天早上,帮我把牙膏挤好,在我常背的双肩包里放上纸巾和坐车的零钱,提醒我每天吃润喉糖,喝一杯开水。
只是我与他目光相接的时候,他的目光不再正直,永远是躲闪着的。
从我们两人来了北京之后,他便一直是这样的。
吃完饭,我会和张槐序在西城四处走走,至于去哪儿,总是漫无目的。
学校旁的杂货铺里新进了很多时兴的小玩意儿和小零食,琳琅满目的。
“你等我一下,我去买几个本子。”
我对张槐序说。
我买笔记本不是为了记笔记,只是单纯地想把好看的本子都收集起来罢了。光是看着那些唯美的封面,都能让人莫名地幸福起来。
杂货铺的老板是个胡子花白的小老头,穿着红蓝暗色的条纹衬衫,在货架后的摇椅上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旱烟。
“老板,买东西。”我朝里头小声地喊道。
“来了。”他从摇椅上慢慢地做起来,走路的时候微微有点驼背,光落下来的剪影让我觉得他很是熟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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